1.海岱领军人才
在本学科领域做出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就,在学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,并在海外享有较高学术影响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,或经学校论证审定的学术水平相当者。
2.海岱卓越人才
所属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,富有战略性思维,学术造诣精深,学术成就突出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,或经学校论证审定的学术水平相当者。
3.海岱拔尖人才
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,学术业绩突出,达到国内一流学科带头人水平的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特聘专家,或经学校论证审定的学术水平相当者。
4.博士后
(1)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即将于半年内获得博士学位;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学术发展潜力;
(2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人文社科领域可适当放宽(执行国家和省博管办规定)。
5.青年博士
(1)2026年获得博士学位,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学术研究水平,具备讲授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能力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。
(2)近五年内,经管理工类学科博士至少在A1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,或在A2类期刊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,或学术水平相当者;其他类学科博士至少在A类期刊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,或在B类期刊发表2篇(至少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)本学科学术论文,或学术水平相当者。此外,体育艺术类如具有本学科行业内认可的重要实践成果的,可以适当放宽。
学术期刊分类标准及作者身份认定按照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。
以上报名学者需有意来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