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,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、学术水平等提供安家费、科研经费等。符合国家、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,学校将积极引荐,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。青年博士待遇,学校按照国家、山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。特别优秀者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原则研究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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